事例一:租出设备后承租方竟不归还 我们都知道建筑材料的租赁合同中,承租人对物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,且使用权的期限也被规范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,到期不还不仅算违约,也算私自占有他人财产。但这种恶劣的行径,身边做租赁站的朋友竟然不止一次的遇到过。 去年一个建筑设备租赁站的老板老李,把1000个架子管和600个扣件租给一个工程项目负责人,对方不仅一直没有付租赁费用,甚至还不归还租赁物件,事情闹到法院才得以解决。虽然对方归还了设备,也赔偿了本应付出的租赁费用,但整件事情弄下来花费了很长时间,对整个租赁站子的资金回笼造成影响,老李整个人也是又累又气。 这件事我们听说之后都觉得并不稀奇,这种事可不止老李一个人遇到过,老李还算运气好的,至少他的合同内容写得清清楚楚,也靠合同拿回了应得的资金。 但我们可以看出,如果建筑材料租赁站的租赁方式一直不改善,那这种问题必然层出不穷。说白了,没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中间平台或组织来监督,还是行业不规范。
事例二:行业潜规则成漏洞,没盈利反亏本 还有一个租赁站的老板,在给承租人加租设备的时候,竟然没有在合同上也同时注明。 其实,在租赁钢管的生意中,实际租赁的数量与合同上的不一致这是常有的事,可以说是行业内的潜规则,因为建筑工程总是经常有变动。而一般来说,租赁钢管的合同,都会有一个条款“支付金额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”。 这样的行规,让这个老板吃了大亏。 他比老李还惨,因为合同上没有注明,所以承租人仅仅归还了合同上写明的设备数量,那些后来多给承租人的设备不翼而飞,一场交易下来,反而亏损了好几万。 这些事情确实让人唏嘘,但更多的要去看深层原因,现在国内对整个租赁行业的定位都还很模糊,加上行业本身内部的不规范和租赁公司水平的良莠不齐,带来了许多恶性竞争甚至是欺诈行为,这些都为租赁站的老板们带来了很多麻烦。 我身边好多做租赁站的老板都坚持不下去了,看上去是建材生意大老板,一年下来的纯收入才几万块钱。不知道做租赁站你们能不能挺住,等待好时机的到来。 |